2月15日,广州检验检疫局原产地证管理科发布通知,对于原产地证的“后发”申请作出如下规定,外贸企业要留意了。
一,停止受理所有自贸协定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后发”申请
二,对一般和普惠原产地证书的“后发”申请,将视情况处理,仍按目前处理方式。
三,如因不可抗力需要申请“后发”,需提供证明材料,由值班科逐份审核签发。
四,“倒签”证书的时限为提单日期后7天之内,超过7天视为“后发”。
五,以上规定自2月20日开始实行,20日前提交的“后发”申请,未审核完成的一律退证处理。20日后,无正当理由申请后发的企业,做停止受理,内部整顿处理(时间视情况而定),屡次故意为之的,将永久停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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