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纷繁复杂,骗子们的骗术始终处于不断更新之中,但万变不离其宗,企业唯有时刻保持警惕,坚持规范的操作流程、严谨的做事态度,并掌握一定的工作原则,这样才能远离“中招”所带来的烦恼。
案情简介
A公司收到自称来自B公司的询盘,并根据情况向“客户”报了价。该“客户”表示认可并提出:他给A公司打款2万美元,A公司则向B公司开具金额为1万美元的发票,中间多出的1万美元就作为“佣金”汇款给其个人。至于货物,该“客户”则给出了明确的收货地址(B公司的所在地)。
A公司认为该“客户”的要求正常,毕竟自身也可从中获得足够的利润,因此同意按对方要求进行该单生意。于是,在收到货款后,A公司就按照“客户”提供的B公司地址发货,并根据该“客户”所提供的账号汇去了1万美元“佣金”。
但令A公司意想不到的是,就在一个月后,A公司香港分公司的帐户被查封,并同时收到了香港警方发出的笔录通知,说怀疑其与一起诈骗案有关。听到这个消息,A公司着实被吓到了,立即花高价聘请律师,并随其代表一同赴港进行笔录。
案例分析
实际上,之前向A公司采购产品的“客户”就是一个骗子,且A、B两家公司都被他骗了。
具体来看,这个骗子具有双重身份。在获知B公司有购买货物的需求后,骗子先以A公司的名义向B公司报价2万美元(实际货值1万美元)。待与B公司达成意向后,骗子再向A公司进行采购。
于是,在骗子游走于双方之间的“斡旋”下,A公司在茫然无所知的情况下收到了B公司的货款,不仅给骗子打去了“感谢费”,还将货也一同发给了他。而同样作为受害者的B公司,付款后却迟迟未收到货,遂将A公司告上了法庭——B公司要求A公司退还货款,否则A公司就涉嫌洗黑钱的罪名,因为这笔钱的来源不合法。
案例反思
此时,案件的审判结果已不重要,关键是如何在外贸活动中防范戴着“双面脸谱”的骗子。
实际上,骗术,之所以能被称之为“骗术”,都表明其总是会露出马脚的。因此,外贸企业只要用自己的“火眼金睛”细心观察,通常都能在事前击破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否则等到案发后再解决,则可谓为时晚矣。
具体来讲,对于具体操作人员而言,一定要在接单前做到小心谨慎为先,切勿盲目接单。同时,无论对方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当事人都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不可忽略任何细节中所显露出的蛛丝马迹。
在以上案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能在事前做好以下工作,那么,在很大程度上,损失及此后带来的种种麻烦是可以避免的。
首先,时刻观察对方的细微之处是外贸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具体来看,骗子本身很难进入具体公司的企业邮箱系统,以扮演双方业务员的身份。因此,在与骗子沟通时,当事人可先查看对方的邮箱是否为真实的企业邮箱;如若不然,假设对方使用的是免费邮箱,那么,此时便要及时提高警惕了。
对此,建议有条件的外贸企业启用企业邮箱系统,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使用企业邮箱与客户联系,而不能用日常使用的那些免费邮箱,因其很容易被黑客破解。毕竟企业不能只为了省去相对微少的邮箱使用费,而为自己埋下极度不安全的隐患,这才是真正的“舍本而逐末”。
其次,当事人不要“羞于开口”,更不要“懒于确认”。既然要给B公司发货,A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应在网上搜索B公司的其他联系方式,与其再次取得电话联系。例如,A公司可先询问B公司是何人具体负责此次订单货物的接收工作,并要求与其直接通话,以商谈此订单交接的具体问题;又如,涉及运费的问题也需电话直接与对方公司商谈,可询问其究竟是选择空运还是快递;再如,如果本已有些怀疑初期订单对接人的真实面目,企业大可以向对方公司提及与该人相关的情况,而对方公司也大多只会认为此为沟通感情、增进友谊之举。
实际上,通过这样的电话沟通,骗子的伎俩很快就会露馅。但目前的情况是,国内很多的外贸从业者不敢打电话,觉得邮件沟通即可,这不免给骗子留下了危险的可乘之机。
第三,佣金数额不可太离谱。目前,一些国外公司的确对佣金问题采取许可的态度,但并不会超过订单金额太多。通常情况下,佣金的金额只占订单总金额的2%至5%。
因此,如果对方要求的佣金很离谱(如以上案例的佣金直接达到了50%),当事人就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对方是否正在进行不法或违反道德的行为。同时,企业更不要为了急于成单,反而稀里糊涂地卷入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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