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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17年1月10日起开展海关税款担保作业无纸化试点

[ 来源:中国绸都网 | 作者:本网报道 | 时间:2017-01-13T08:30:53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为深入推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对外打通关企双向无纸化联系通道,海关总署2017年1月10日起开展海关税款担保作业无纸化试点,试点单位为深圳、拱北、黄埔、南宁海关。上述四个关区持有电子口岸IC卡的企业必须在网上办理税款担保申请、转退、延期和查询。



适用进出口货物税款担保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义务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的,应当按照海关初步确定的应缴税款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
①海关尚未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征税要件的;
②正在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的;
③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
④暂时进出境的;
⑤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按保税货物实施管理的除外;
⑥因残损、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时,原进口货物尚未退运出境或者尚未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原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的;
⑦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税款担保。


税款担保无纸化具体操作流程
Step1  首先是进入系统。在浏览器中输入中国电子口岸主运行执法系统网址****。或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网址chinaport.gov)首页,点击左侧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Step2  将IC卡插入IC卡读卡器中或将Ikey卡插入USB接口,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认”按钮,进入企业首页。

Step3  点击“海关事务联系系统”,进入“海关事务联系系统”首页。

Step4  点击“其他海关事务联系”,可以在系统界面左侧菜单看到 “凭保放行申请”、“担保延期申请”、“担保销案申请”等选项。


一、凭担保放行
(一)新增凭保放行
点击系统左侧菜单,选择 “凭保放行申请”-“新增凭保放行”,进入“新增凭保放行”界面。

录入报关单状态为审结状态的18位报关单号,点Tab键或回车,系统根据报关单号自动反填申请海关代码,通过下拉框选择申请单位编码,系统反填申请单位名称,录入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申请理由说明,通过下拉框选择申请担保方式、担保申请理由,选择申请担保期限。
凭保放行申请需上传的附件有:
1.报关单扫描件;
2.申请报告扫描件;
3.减免税审批货物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证明》扫描件;
4.真实合法的银行保函扫描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单证和资料。
注意:该系统要求上传的附件必须为pdf文件类型,大小不能超过4M。
数据录入完毕,可点击“暂存”或 “申报”按钮,对当前录入的内容进行保存或申报。

(二)修改凭保放行
对于“暂存” 、“海关退回,补充资料” 、“发往海关失败” 、“海关入库失败”的凭保放行申请,可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
点击系统界面左侧菜单,选择 “凭保放行申请”-“修改凭保放行”,进入“修改凭保放行”界面。

录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凭保放行申请。

在查询结果列表,对于需要修改的数据,点击对应操作栏的“修改”按钮,进入凭保放行明细界面。录入需要修改的字段,然后点击“暂存”或“申报”按钮。


二、担保延期申请
(一)新增担保延期
对审批通过的凭保放行,且没有申报中的担保延期或担保销案,可以进行担保延期申请。
点击系统界面左侧菜单,选择 “担保延期申请”-“新增担保延期”,进入“新增担保延期”界面。

录入符合担保延期条件的18位报关单号,点Tab键或回车,系统根据报关单号自动反填申请海关代码、申请单位编码、申请单位名称、批复的担保方式、批复的担保金额、已延期次数、担保延期理由,录入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延期理由说明,选择申请延期期限。
担保延期申请需上传的材料有:
1.报关单扫描件;
2.申请报告扫描件;
3.减免税审批货物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延期证明》;
4.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单证和资料。

(二)修改担保延期
对于“暂存” 、“海关退回,补充资料” 、“发往海关失败” 、“海关入库失败”的担保延期申请,可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
点击系统界面左侧菜单,选择 “担保延期申请”-“修改担保延期”,进入“修改担保延期”界面。

录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担保延期申请。


在查询结果列表,对于需要修改的数据,点击对应操作栏的“修改”按钮,进入担保延期明细界面。录入需要修改的字段,然后点击“暂存”或“申报”按钮。

三、担保销案申请
(一)新增担保销案
对审批通过的凭保放行,且没有申报中的担保延期或担保销案,可以进行担保销案申请。
点击系统界面左侧菜单,选择 “担保销案申请”-“新增担保销案”,进入“新增担保销案”界面。

录入符合担保销案条件的18位报关单号,点Tab键或回车,系统根据报关单号自动反填申请海关代码、申请单位编码、申请单位名称、批复的担保方式、批复的担保金额,录入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销案理由说明,通过下拉框选择担保销案理由。
担保销案申请需上传的材料有:
1.报关单扫描件;
2.申请报告扫描件;
3.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单证和资料。
数据录入完毕后,可点击“暂存”或 “申报”按钮,对当前录入的内容进行保存或申报。

(二)修改担保销案
对于“暂存” 、“海关退回,补充资料” 、“发往海关失败” 、“海关入库失败”的担保销案申请,可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
点击系统界面左侧菜单,选择 “担保销案申请”-“修改担保销案”,进入“修改担保销案”界面。

录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担保销案申请。

在查询结果列表,对于需要修改的数据,点击对应操作栏的“修改”按钮,进入担保销案明细界面。录入需要修改的字段,然后点击“暂存”或“申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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