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网站首页 > 外贸知识 > 正文

进出口提箱业务流程

[ 来源:中国绸都网 | 作者:本网报道 | 时间:2017-01-06T15:41:52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进口:

货主或货代需指派中远协议车队持中远海运提单来我部办理进口提箱手续,如果属于非协议车队前来办理提箱手续需交付10000/20GP’、20000/40GP’押箱费,并享受从卸船到回空堆场,普箱给予10天免费使用期、特种箱给予7天免费使用期。箱子回空堆场后由堆场签收方能办理退费手续。我司在黄岛及青岛都设有提箱办理窗口已方便客户办理进口提箱手续。

出口:

货主或货代需指派中远协议车队持在订舱部门开具的订舱联系单,直接到堆场办理提空箱手续。从提空箱之日起到开船止,普箱给予10天免费使用期、特种箱给予7天免费使用期。在堆场提空箱时,请提箱人仔细检查空箱箱况,如发现箱体有残损或不清洁可要求堆场换箱。
    (本网尊重各兄弟网站及独立撰稿人之版权,如发现本网刊登您的稿件而未署名,请联系我们.同时本网也欢迎对市场具有敏锐判断和独立见解的行业人士前来投稿,投稿邮箱info@168tex.com 电话:0512-63082910)
责任编辑:张光宇
分享到: 新浪微博 更多